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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 校社科字[2016]27号 
				
					校内各有关单位: 
				
					  近日,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基金理事会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
				
					  一、申报范围 
				
					  (一)申报者范围 
				
					  凡我校教师均可申报,每人限报1项,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。 
				
					  (二)申报成果范围 
				
					  1. 成果类型 
				
					  (1)学术专著(不包括教材、工具书、译著、普及读物、古籍整理作品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); 
				
					  (2)学术论文(不包括译文); 
				
					  (3)研究咨询报告(被省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)。 
				
					  2. 时间范围 
				
					  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(以版权页为准),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。 
				
					  3. 申报要求 
				
					  (1)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,须整体申报; 
				
					  (2)丛书不能整体申报,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; 
				
					  (3)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,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;但围绕一个专题,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,不能整体申报,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; 
				
					  (4)研究咨询报告,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(含中共中央、全国人大、国务院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)的采纳证明,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。 
				
					  4.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
				
					  (1)著作权存在争议; 
				
					  (2)违反学术规范; 
				
					  (3)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; 
				
					  (4)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法学奖的研究成果; 
				
					  (5)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。 
				
					  二、奖项设置 
				
					  一等奖3项,每项奖金人民币8万元;二等奖15项,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;三等奖 30项,每项奖金人民币1万元;提名奖20项。 
				
					  三、申报材料 
				
					  1.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》2份,A4纸打印; 
				
					  2.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》1份; 
				
					  3. 专著4本(套),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; 
				
					  4. 论文3份(其中一份原件),2份复印件(包括刊物封面、目录、全文、版权页)。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; 
				
					  5. 研究咨询报告3份(套),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。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; 
				
					  6.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,不再退还。 
				
					  四、申报时间 
				
					  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5月20日之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。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 
				
					  
				
					  联系人:于晓海 
				
					  联系电话:85167056 
				
					  Email:xiaohaiyu@jlu.edu.cn 
				
					  附件:1.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
				
					     2.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 社会科学处 
				
					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 2016年4月11日 
				
					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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